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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色文物里的福建印记:连城时间:2021-08-09 连城新泉整训纪念馆馆藏有一本 “连城六安乡苏维埃政府收土地税登记簿”,记账时间为1930年8月22号,长25.5厘米,宽14厘米,是闽西革命根据地探索红色税收制度的珍贵历史资料,为国家三级文物。 连城六安乡苏维埃政府收土地税登记簿 取消苛捐废杂税 无论是北洋军阀,还是国民党统治闽西时期,闽西工农劳苦大众都饱受官僚、地主阶级的残酷剥削,苛捐杂税多如牛毛,上等田出产1石谷子就要交8斗的租,还有典当、买青苗、“请租饭”“年节送礼”等各种附加剥削。民众讽刺这是 “民国万税,天下太贫”。 闽西苏维埃政权建立后,立即废除了各种苛捐杂税,逐步建立适应革命战争需要,又符合实际情况,深受广大革命群众拥护的崭新的税收制度。1929年7月,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《关于土地问题决议案》,首次提出征收土地税。1929年秋收后开始试征土地税,征收标准是:每人分田三担以下者收半成,三担以上者收一成,五担以上者收一成半。 迄今保存年代最早的一张“红色税票”,是一份《永定县苏维埃政府徵收土地税收据》,开具时间为1930年正月。税票内容显示,向一户农户征收的土地税为五斗六升谷子,折合大洋两圆五角,税率只有10%,极大减轻了农民的负担。 永定县苏维埃政府徵收土地税收据 累进税制更合理 1930年3月,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规定了统一的税种,包括农业税、山林税、店房地基税和摊子地租、商业税、关税及其征收办法。税率都比较低,比如摊子税生意在10元以内的,不收税,10元以上者每月收税最多不超过3元。 宁化县苏维埃政府财政部国产科出具给徐同泰的店房租收据 1931年4月,闽西苏维埃政府召开土地委员会扩大会议,总结闽西苏区土地税收经验,认为“不实行累进税率,使富农、中农、贫农一样纳税”,是不科学的,决定“实行统一累进税”,让收入多的多负担,收入少的少负担。武平县中堡林坊村蓝氏宗祠至今还留有红军标语:“取消一切政府军阀地方的捐税,实行统一的累进税!”正是新税法的生动体现。 人民税务人民爱 1931年11月,苏维埃中央政府成立后,通过了《关于颁布暂行税则的决议》,建立起统一的财政税收制度,还出台了鼓励发展农业生产的税收优惠政策。比如“贫农收入已经达到开始征收的税额,但仍不能维持其一家生活的,由乡苏维埃决定个别减税或免税”;“遇到水旱等灾难或遭受白匪摧残的区域,按照灾情轻重,免税或减税”;“因改良种子、改良耕种,所增加的农业收入免税”等。 农民在优惠政策的鼓励下,表现出高涨的劳动热情,苏区政府的税收不仅没有减少,相反,广大翻身农民为了支援革命战争胜利,更加踊跃地交粮缴税。有一位老大爷分得十多亩田,秋收得谷3500多斤,他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缴土地税。按规定,老大爷应交700斤粮食,结果他交了1000斤。 长汀县四都区渔溪乡廖昌辉的土地税减税证 红色税务发源地 闽西革命根据地创造了共和国税收史上的多个第一:第一次专门作出关于土地税问题的决定,第一次把“税收问题”列入党的会议决议案,第一次规定了商业税收累进征收办法,第一次规定了对偷漏税的惩罚制度,第一次规定了营业所得税的征收办法等等,成功探索出一条适应革命形势的征税之路,使得闽西成为共和国红色税务的重要发祥地。 |